明确惩戒尺度 筑牢育人根基——镇平县张林镇大陈营小学深入学习《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与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10月16日下午,镇平县张林镇大陈营小学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明确教育惩戒的实施边界,强化育人导向。

活动伊始,校长带领全体教师逐章逐条研读《细则》原文,重点围绕教育惩戒的定义、实施原则、适用情形及具体方式展开系统解读。结合小学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低年级学生自律性较弱、高年级易出现叛逆心理等实际情况,校方特别梳理了适配小学的惩戒方式,明确点名批评、责令书面检讨、赔礼道歉、调整座位、承担班级公益服务等一般惩戒措施的适用场景,同时详细说明停课停学等较重惩戒的审批流程与适用条件。此外,会议着重强调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及侮辱学生人格等“红线”行为,清晰划定教育惩戒的边界与底线。
为确保学习实效、推动学以致用,活动设置案例研讨环节。教师们聚焦“课堂上学生多次扰乱秩序如何处置”“学生故意损坏公物该采取何种惩戒方式”等日常教学中的常见问题,结合《细则》要求展开热烈讨论,逐一分析案例并提出合规解决方案,在交流碰撞中深化对规则的理解,提升实践应用能力。
校长在总结时强调,教育惩戒的本质是“惩教结合”,核心在于引导学生认识错误、改正行为。全体教师要将《细则》要求内化为教育自觉,做到“手中有尺、心中有爱”:既杜绝“不敢管、不愿管”的履职懈怠,也避免“随意罚、过度罚”的权力滥用;同时要主动搭建家校沟通桥梁,向家长做好《细则》宣传解读,凝聚教育共识。
此次集中学习,有效提升了该校教师依法执教与科学管理的能力。教师们纷纷表示,将把《细则》要求全面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中,坚持依规惩戒、以惩促教,为营造安全有序、充满温度的校园育人环境筑牢坚实基础。
(通讯员 李强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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