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美好青春——渑池县韶州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讲座

[ 河南省教育网 ] 作者:
李慧敏
2025-02-20 14:23:04 |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2月19日,渑池县公安局仰韶派出所指导员、韶州中学法治副校长段江涛为全体八年级学生带来《拒绝校园欺凌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专题讲座。

讲座中,段江涛结合真实案例和相关数据,系统阐述了校园欺凌的普遍性、理由的多样性、形式的广泛性以及应对与预防措施,同时强调了相关的法律责任。
  段江涛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的行为表现,如身体欺凌、精神欺凌、财产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等,并着重强调了精神欺凌的危害。同时,他还介绍了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标准,明确指出低龄不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对于已满十二周岁的学生,若实施校园暴力行为,将视情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针对如何正确应对校园霸凌,段江涛给出了实用建议。他提醒学生们遇到欺凌时要记住“NOT原则”,即不要沉默、要离开,要学会倾诉。不要以暴制暴或隐忍,要机智冷静应对,要保护好自身重要部位,要及时向老师、家长、警察或周围人求助。
  在预防校园霸凌方面,他从“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三个角度给出建议,包括不显露财物、结伴而行、友好相处、提升自我防护能力,不实施欺凌行为,拒绝成为欺凌的帮凶,以及在能力范围内帮助被欺凌者等。
  此次讲座不仅增强了学生们对校园欺凌的认识,也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应对与预防策略,对于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段江涛表示,公安民警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爱护学生,“有困难找警察”不是一句口号。未来,仰韶派出所也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为学生们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相信通过此次法治讲座,韶州中学的学生们将更好地把握自己的成长方向,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在法治的阳光下绽放青春光彩。

(通讯员 梁丽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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