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文明条例 倡导文明风尚——邓州市城区三小组织教师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宣部《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文明城市创建质量的号召,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邓州市城区第三小学近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习贯彻《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主题活动,推动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助力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和社会风尚。
学校将《条例》学习纳入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德育课程体系,通过教职工专题培训会、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学习。校领导带头宣讲河南省、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点解读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等条款,引导师生明确文明行为规范,树立“文明从我做起”的责任意识。教师们结合教学实际,将《条例》精神融入课堂,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帮助学生理解文明行为的重要性。
学校号召全体教师以身作则,坚决抵制“携犬外出不牵绳”“横穿马路闯红灯”“铺张浪费讲排场”“口无遮拦键盘侠”等不文明行为,争做良好城市形象的塑造者、维护者、推广者。
为确保《条例》落实常态化,学校建立“日检查、周评比、月总结”的监督机制,将文明行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和教师评优评先体系。设立“文明监督岗”,由师生共同参与日常行为督导,及时纠正不文明现象。同时,通过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先进典型,形成“人人争当文明标兵”的良好氛围。校长王延丽表示:“文明教育贵在持之以恒,我们将以《条例》为指引,将文明习惯培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为培养新时代文明公民贡献力量。”
目前,城区三小师生已掀起践行《条例》的热潮,校园内文明用语多了、乱扔垃圾少了,互助友爱的场景随处可见。学校将持续深化文明创建行动,以润物无声的教育力量,为邓州市文明城市创建注入更多生机与活力。
(通讯员 田玲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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