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大石桥乡大石桥小学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

[ 河南省教育网 ] 作者:
杜楠楠
2023-05-08 16:58: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2023年5月8日,淅川县大石桥乡大石桥小学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定计划分层次,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重温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规定。让《义务教育法》深入人心。
 





 
  学校以升旗仪式作为教育学生的重要渠道,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知识。通过活动,既扩大了教育的范围,又让广大学生加深了印象,增强了教育效果。
 
  学校组织行政领导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对义务教育地位与作用的认识,切实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明确学校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各项规定,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全体教师会上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提高广大教师对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制度的认识,树立依法施教、实施素质教育的观念,明确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通过熊校长深入浅出地解读,使与会教师明确了,《义务教育法》是现代教育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一种要求,体现了一种社会进步。在我国朝着民主、法治方向发展的今天,作为一名教师,一方面要明白自己在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另一方面更需要按照教育法的规章制度来从事教育活动,从而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化和科学化。随后,教师们一致认为认识只是先行,更重要在落实。教师们纷纷表示一定要用《义务教育法》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把素质教育工作做得更好。
 
  淅川县大石桥乡大石桥小学通过组织学习宣传,为《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让我们感形式肩上责任的重大,感觉到时代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我们将抓住机遇,用战略眼光迎接挑战,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不懈努力。
 
(通讯员 崔莹 供稿)

责任编辑:吕春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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