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紫关一中:手中有戒尺,眼中有爱,做暖心教育者

[ 河南省教育网 ] 作者:
门国顺
2021-03-11 16:23:17 |

 
  为积极响应教育部关于教育惩戒的最新指令,全面贯彻实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学习教育惩戒规则,3月11日下午,淅川县荆紫关镇第一初级中学召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交流学习会。
 
  会议由学校党总支书记田建德主持,全体教师参加了此次会议。田建德书记首先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了全面解读,他强调:本次《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在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要尊重教育规律,遵循法治原则,采取措施要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随后,学校全体教师就此次文件精神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规则》的出台,有效解决了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同时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接着,时新芳校长从“惩戒的限度”和“初心的温度”两个方面进行了总结发言。时新芳校长说:一方面,老师的惩戒要有限度,不能把自己对学生的惩戒权当作一种发泄的渠道,其初心是为了小惩大诫,让学生在犯了错误之后能心服口服地承认错误,改正错误。对于比较难管教的学生,可以和家长配合着一起对相关问题学生的行为进行“校准”。另一方面,老师的初心要有温度,在管教学生的时候体现“严爱交织”、刚柔并济,出发点要落在为学生发展的立场上,而不是用简单粗暴的体罚方式来表达自己对学生的不满。最后,全体教职工进行宣誓“坚持依法从教,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教育惩戒有“法”可依,教师依法行事,明确职责边界,才能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有章可循、有可操作性,才能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从而实现最佳育人效果。
 
  (通讯员 门国顺 供稿)

责任编辑: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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