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香花镇浩溪中心小学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 河南省教育网 ] 作者:
冯香琴
2020-05-25 15:13:19 |
  天气逐渐转热,各地青少年儿童游泳导致溺水身亡的惨痛事故时有发生。溺水,是中国青少年和儿童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预防溺亡安全教育时刻不能懈怠。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淅川县香花镇浩溪中心小学于5月18日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并与家长签订了防溺水安全教育目标责任书,希望家校联谊共同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淅川县香花镇浩溪中心小学要求班主任每天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让防溺水安全牢记于心,时刻警惕。
 
  5月25日,淅川县香花镇浩溪中心小学再次集中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并诵读防溺水“七不两会”:牢记“七不”一、不私自下水游泳 二、不擅自与他人结伴下水游泳 三、不在无家长监护的情况下下水游泳 四、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五、不到不熟悉水情的水域游泳 六、不到河边嬉戏玩耍 (到河滩边洗涮或做家务必须有大人的陪护) 七、不盲目、擅自下水施救;两会: 一、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二、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并且要求学生必须会背“七不两会”。
 
  通过防溺水安全教育,学生知道了私自下水的危害性,并知道如何去防溺水,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大家不要的有水的危险的地方玩耍、嬉戏,从源头上控制。当然,一旦发现落水者时,第一时间应大声呼救,寻求周边大人的帮助,并拨打110报警,切勿盲目下水施救。可将竹竿递给落水者,前提要确保自身安全,递竹竿时要趴在地上,降低重心,以免被拖入水中。特别注意:救人方法要恰当,见同伴落水后,不要下水施救,而应呼救。请成年人来施救,同时拨打报警电话。最后告诫大家:深水无情,不要河水变成亲人的眼泪!
 
  (通讯员 冯香琴 供稿)

责任编辑: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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