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柳河镇金庄小学开展学习《疫情中的“法”与我们》活动

[ 河南省教育网 ] 作者:
李天宇
2020-02-21 16:31:58 |
  2020年2月20日,根据方城县柳河镇中心学校2020年2月19日的工作安排,金庄小学全体师生及家长在网络上共同学习了南阳市教育局发布的《疫情中的“法”与我们》。
 
  通过学习使金庄小学全体师生及家长了解到生活中那些行为会触犯法律。如确诊或疑似感染患者、密切接触者,拒绝配合检疫、隔离、治疗,擅自离开隔离地区,要承担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疫情而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要承担妨害公务罪。殴打公务人员,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行为,要承担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在疫情防控期间,商家哄抬物价,发国难财,要承担非法经营罪。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的,要承担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疫情的到来防不胜防,但我们可以做好自身防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众志成城,一起守望相助,共待春暖花开。
 
  (通讯员 李长新 供稿)

责任编辑: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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