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簧乡中心小学认真学习“淅川县教体局关于规范使用国旗国徽国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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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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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鸿飞
2019-09-23 10: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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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3日上午,周一,国旗下讲话时,淅川县西簧乡中心小学德育处组织全校近800名师生,认真学习淅川县教育体育局认真学习关于规范使用国旗国徽国歌的规定”。
国旗、国徽、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是民族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为确保淅川县教育系统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国旗、国徽和国歌,切实维护国旗、国徽和国歌的权威,中共淅川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规范使用国旗国徽国歌的规定》。该校德育主任张双成同志带领师生学习了此项规定,徐鸿飞校长做了重要强调。
关于国旗的使用: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二级单位应当升挂国旗;各学校、单位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大型展览会,可以升挂国旗;各中小学校,除假期外,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举行升旗仪式时,要严格按照升旗仪式程序进行,在校的全体师生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奏唱国歌。升国旗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各学校、二级单位应悬挂四号国旗,长与高之比为3∶2,尺寸96 cm*144cm。开展活动如使用手旗,尺寸为30cm*40cm;各学校、单位要经常性开展爱护国旗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坚决抵制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行为;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要正确合理使用国旗,爱护国旗,不乱扔手旗,不在手旗上乱写乱画,珍藏好每一面手旗;各学校、单位要组织人员及时检查国旗是否脏污、破损,若发现国旗脏污、破损或遇其他影响升降国旗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各学校、单位要将换下的国旗整理干净,整洁放进储物柜,不得随意丢弃、剪裁旧国旗。

关于国徽的使用:各学校、单位不得将国徽及其图案用于:商标、广告;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私人庆吊活动;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各学校、单位不得悬挂破损、污损或者不合规格的国徽;各学校、单位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坚决抵制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行为,自发爱护国徽。
关于国歌的使用:各学校、单位在下列场合,应当奏唱国歌: 支部、职工代表大会等;宪法宣誓仪式;升国旗仪式;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等;其他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各学校、单位应当按照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国歌官方录音版本奏唱国歌,不得采取有损国歌尊严的奏唱形式;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各中小学校要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教育学生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歌奏唱礼仪;各学校、单位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坚决抵制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行为。

最后,全体师生同唱国歌,一致表示要以实际行动维护国旗、国徽和国歌的权威,坚决反对香港暴徒损害国旗的行为,爱我中华,让国旗永远在世界的大舞台上高高飘扬!
(通讯员 徐鸿飞 供稿)
责任编辑: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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