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

[ 南阳文广旅微信 ] 作者:
2024-01-17 17:34:53 | 分享到:

为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根据《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和《南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要求,经各县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截至2024年1月16日,新增第三批82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取得文化艺术线下培训办学资质,名单如下。

南阳市第3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卧龙区(17家)

宛城区(示范区)(26家)

高新区(2家)

邓州市(11家)

社旗县(2家)

镇平县(3家)

唐河县(4家)

淅川县(5家)

新野县(1家)

方城县(11家)

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的温馨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寒假将至,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在此温馨提醒各位学生家长

一、了解培训服务政策

禁止培训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活动;禁止超前、超纲教学活动;禁止一次性收取超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禁止开展虚假、违规宣传活动,禁止组织参加招生选拔考试;禁止晚于20:30结束线下培训活动;禁止用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收取培训费;禁止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授课;禁止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二、审慎选择培训机构

如您的孩子确需参加校外文化艺术类培训,请家长选择合法机构,并做到“三查三看”:一查证照是否齐全,二查证照是否与办学地址一致,三查教师是否具有教学资质;一看办学条件是否达标,二看管理服务是否到位,三看消防设施是否健全。请家长朋友尽量在公布的南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中选择,不要选择未纳入规范监管的无证无照机构参加培训。

三、规范签订培训合同

培训费应于临近课程开班前才缴纳,请您务必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而超前缴费。参加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适用于学科、非学科类机构),对培训服务、培训收费、权利义务、培训退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主动索取收费发票,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收费发票等,作为维权凭据。切勿听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提防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

四、自觉抵制违规行为

按照政策规定,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严禁培训机构或教师个人直接接受转账或收取现金,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

如您发现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6085797

卧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3310587

宛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咨询监督电话:63226936

西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0323175

方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7290037

淅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9212676

内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6035605

社旗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7921751

唐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7010877

镇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5930915

南召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6602688

新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6212996

桐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8222318

职教园区社会事业局

咨询监督电话:66628713

高新区教育局

咨询监督电话:62378890

官庄工区社会事业局

咨询监督电话:60209023

责任编辑:李一帆

浏览次数:

相关阅读:

Haedu声明: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查看本站免责声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