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
为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根据《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和《南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要求,经各县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截至2024年1月16日,新增第三批82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取得文化艺术线下培训办学资质,名单如下。
南阳市第3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卧龙区(17家)
宛城区(示范区)(26家)
高新区(2家)
邓州市(11家)
社旗县(2家)
镇平县(3家)
唐河县(4家)
淅川县(5家)
新野县(1家)
方城县(11家)
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的温馨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寒假将至,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在此温馨提醒各位学生家长
一、了解培训服务政策
禁止培训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活动;禁止超前、超纲教学活动;禁止一次性收取超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禁止开展虚假、违规宣传活动,禁止组织参加招生选拔考试;禁止晚于20:30结束线下培训活动;禁止用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收取培训费;禁止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授课;禁止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二、审慎选择培训机构
如您的孩子确需参加校外文化艺术类培训,请家长选择合法机构,并做到“三查三看”:一查证照是否齐全,二查证照是否与办学地址一致,三查教师是否具有教学资质;一看办学条件是否达标,二看管理服务是否到位,三看消防设施是否健全。请家长朋友尽量在公布的南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中选择,不要选择未纳入规范监管的无证无照机构参加培训。
三、规范签订培训合同
培训费应于临近课程开班前才缴纳,请您务必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而超前缴费。参加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适用于学科、非学科类机构),对培训服务、培训收费、权利义务、培训退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主动索取收费发票,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收费发票等,作为维权凭据。切勿听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提防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
四、自觉抵制违规行为
按照政策规定,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严禁培训机构或教师个人直接接受转账或收取现金,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
如您发现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6085797
卧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3310587
宛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咨询监督电话:63226936
西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0323175
方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7290037
淅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9212676
内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6035605
社旗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7921751
唐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7010877
镇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5930915
南召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6602688
新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6212996
桐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咨询监督电话:68222318
职教园区社会事业局
咨询监督电话:66628713
高新区教育局
咨询监督电话:62378890
官庄工区社会事业局
咨询监督电话:60209023
责任编辑:李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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