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校园欺凌 打造平安校园——鹿邑县贾滩镇中心学校举行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 河南省教育网 ] 作者:
张永军
2024-11-15 15:26:47 |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9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11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治理方案》,认真落实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提高广大师生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推进警民共建、创建法治校园,11月15日,鹿邑县公安局贾滩镇派出所副所长胡森林等一行几名干警,应邀到鹿邑县贾滩镇中心学校(贾滩一中)举行法治教育专题讲座,主题是“杜绝校园欺凌,打造平安校园”。镇中心校副校长孙玉灵,一中副校长孙秀娟、王广华,一中初中部校长孙涛、小学部校长轩青霞等出席,学校师生一千七百多人参加。镇中心校副长狄凤龙主持会议。

会上,胡森林做“防范校园欺凌”法治教育专题宣讲。胡森林讲案释法,针对“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 “网络欺凌”等暴力欺凌行径,讲明了校园欺凌的界定、表现,预防、应对和临机自保措施,介绍了校园霸凌的严重危害,严正申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校园霸凌等违法犯罪”的坚定立场,告诫青少年打架斗殴“打输住院、打赢坐牢”。强调法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是对守法公民进行保护,而不是养痈遗患对违法犯罪姑息迁就包庇纵容,这是在大是大非面前的法律立场人民立场更是政治立场。教育学生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坚决向校园霸凌说“不”:不做霸凌受害者、不做霸凌实施者、不做霸凌旁观者;要学会正确处理生活矛盾,“有问题、找老师”“有危难、找警察”。指出公安机关一直都是“人民群众最可信赖的打击坑蒙拐骗盗抢行凶等一切犯罪分子的法治利剑”、一直都是“震慑邪恶势力、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坚强铁军”。结合社会生活诈骗犯罪特点,进行“防电诈”“防拐骗”法治教育和判断识别诈骗伎俩方法指导。结合网络空间和现实生活违法犯罪案例,教育学生遵纪守法、谨言慎行,不寻衅滋事、不恃强凌弱,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建设文明社会、营造清朗空间。

狄凤龙讲话,教育广大学生要增强法治意识,存敬畏、知戒惧,守法纪、树正气,向霸凌说“不”,当法律小卫士、做守法好公民;要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掌握化险为夷避险自救基本技能;要增强文明意识,举止文明操行雅正、锤炼品格向上向善、不负韶华青春有为,立报国强国大志向、做挺膺担当奋斗者。孙涛就校园生活安全、交通安全、食宿安全、活动安全等事项进行专题补充强调安排。

据悉,此前,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要求,“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2024年4月26日,教育部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召开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织密织牢校园安全防线,聚焦关键环节、深化安全工作重点领域治理,部署深入实施学生欺凌防治专项行动,形成长效机制。其后,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各地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各校要成立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依规处理,明确不同欺凌行为的相应惩戒举措。教育学生掌握预防欺凌知识和做法,在楼道等隐蔽场所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

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定期适时举办法治教育专题培训是深入开展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校园平安校园、推动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举措。专项行动坚持法规政策与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相结合,坚持开展专项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心理疏导教育感化与法规惩戒依法打击相结合,坚持学校教育与警民共建、家校社协同、法治综治相结合,坚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聚焦校园纯洁不容亵渎、法律尊严不容践踏,回应群众关切、正视社会痛点,划清纪法红线、兜牢法治底线,澄清模糊错误认识、站稳鲜明政治立场;聚焦“法进校园”、加强“警民共建”,借力“法治校园”建设夯实“平安校园”根基,有助于警、民、家、校携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营造校园风清气正清朗环境;有助于护航学生远离霸凌、远离犯罪、向美向善、健康成长。

(通讯员 张永军 供稿)

责任编辑:丁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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