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锦绣路小学:与法同行 共护未来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从业素质,发扬“爱岗敬业”精神,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近日,梁园区锦绣路小学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活动伊始,林心平副主任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作为我国教育领域基本法律的重要地位。它不仅为教育活动提供坚实法律保障,确保教育公平公正,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还规范教育行为,维护教育秩序,是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石。随后,林心平副主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分三个板块进行详细阐述。在总则部分,她深入解读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强调教育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并通过图表展示关键要点逻辑关系,帮助教职工们更好地理解。谈及教育基本制度,她阐述了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以流程图形式呈现各教育阶段的衔接关系,一目了然。针对教育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她制作对比表格,清晰呈现学校、教师、学生各方在法律框架下的权利与责任。
最后,李艳梅校长特别指出依法执教的具体要求,教师必须具备法律意识,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教学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尊重学生合法权益,杜绝体罚与歧视,保证教学质量。展示的教师认真学习法律文件、与学生平等交流的图片,为大家树立了依法执教的良好榜样。
(通讯员 李艳梅 赵亚男 高颖 供稿)
责任编辑:杨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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