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有度 育人有方——鹤壁市淇县文庙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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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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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明月
2023-02-20 15: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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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三高”精神,将“高标准、高效率、高效益”学习落到实处,贯彻落实《淇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学生教育管理的意见(试行)》(淇教字〔2023〕1 号)和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加强教师对教育惩戒的正确理解,将惩戒权还给教师,规范学生日常在校行为,2月17日下午,淇县文庙中学特邀淇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宣教股股长、淇县文庙中学法治副校长龙海东,进校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
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吕森林致开场词,热烈欢迎龙海东同志莅临学校指导工作,并提出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总结分析学校法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质量与水平,学校将成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救助委员会来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希望取得全体教职工的支持和理解,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
吕森林现场主持,选举出淇县文庙中学拟推荐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成员名单、学生申诉委员会和救助委员会成员名单。与会人员举手表决,全票通过,淇县文庙中学第一届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和救助委员会正式成立。下一步,将按照“高标准、高效率、高效益”的工作标准,进行相关工作的开展。
法治副校长龙海东同志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宣讲时讲到: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教学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目前很多教师对教育惩戒态度正在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之前的“严师出高徒,不打不成才”已成为历史,随着赏识教育,激励教育的提出致使部分教师产生误解,当学生出现问题时,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明确教育惩戒遵循法制原则,是符合教育规律的。
校长夏水新强调,学校会尊重教师的惩戒权,明确惩戒的尺度,认真实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从而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惩戒不是目的,而是为了督促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方式,使学生逐渐从他律转变为自律,明是非,辨对错,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与中学生行为规范守则。
通过本次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教师的规范意识,使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淇县文庙中学将做好实施准备工作,将“爱与责任”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做到惩戒有尺度,教育有温度,促进学校良好风气的形成。把“三高”标准贯彻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全力打造品质文庙教育新篇章。
(通讯员 郭明月 马天魁 供稿)
责任编辑:王逸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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