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生娶14岁女生?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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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20-11-30 09: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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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8日网传广东一18岁高中生迎娶14岁初中生的视频。获悉后,潮阳区贵屿镇政府迅速开展核实。经查,视频中的人员系贵屿镇凤新村卢某(男,17周岁,已退学)于一年多前与邻村庄某(女,13周岁,已休学)自由恋爱,因双方父母法制观念淡薄,于今年11月26日为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行婚礼,但未曾到民政部门申办婚姻登记。
目前,贵屿镇政府和区民政部门已对双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责令其让女方回归原家庭,由其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同时,将进一步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并劝导其复学。贵屿镇政府将与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11月28日,有网友发布一段14秒的视频称,广东汕头一18岁的高中男生迎娶一14岁的初中女生。
视频中两个孩子在一起吃饭,桌上有红烛和“双喜”。根据规定,男子法定结婚年龄为22周岁,女子为不得早于20周岁,这对新人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28日当地一名村干部表示,18岁男孩是他们村的。潮阳区民政局表示,如属实会调查此事。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法定婚龄暂不作修改
2019年10月2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
草案三审稿对法定婚龄暂不做修改,维持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现行法定婚龄的规定已为广大社会公众所熟知和认可,如果进行修改,属于婚姻制度的重大调整,宜在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评估后再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树立优良家风”“夫妻互相关爱”被写入
草案三审稿将“树立优良家风”写入其中,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同时,增加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关爱的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此外,关于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律师解读:监护人已涉嫌违法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法律专家岳屾山表示,这起事件中,女孩未成年,其父母或监护人已经涉嫌违法。依照相关法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
网友:“毁三观”
不可思议!
对于此事
网友纷纷表示“不敢相信”
“他们还是孩子啊
这个阶段不应该学习吗?”
“家长观念太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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