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省教育督导工作怎么干?要点来了!

[ 河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 ] 作者:
2023-03-03 13:42:52 |

河南省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召开

省教育厅总督学刘林亚出席会议并讲话
 
  2月27日,河南省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省教育厅总督学刘林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颁布实施,《关于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落实,《河南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办法》印发施行,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全面推进,督导评估助力义务教育步入优质均衡发展新阶段,教师工资待遇专项督导成效突出,“双减”督导检查深入推进,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发挥重要作用,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开创新局面,为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要靠教育督导推动教育政策落实落地。要清醒认识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督导提出的更高要求;要清醒认识到推进河南教育高质量发展对教育督导寄予的深切厚望;要清醒认识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对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迫切需要。
 
  会议强调,做好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做到“六个突出”和“六个抓好”。一是突出公平优质,抓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二是突出补短强弱,抓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三是突出精准决策,抓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年度监测;四是突出政府履职,抓好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五是突出校长履职,抓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六是突出提质减负,抓好“双减”督导,将改革成果体现在工作效果上。
 
  会议要求,贯彻落实新时代赋予教育督导的历史任务,要增强改革意识,优化思路,提升能力,激发活力,在今后工作中做好“四个统筹”:一要统筹机构建设和职能运行,强化权威性;二要统筹督学数量和质量,强化专业性;三要统筹过程督导和终结评价,强化系统性;四要统筹工作原则和方式方法,强化实效性,用好督导“利剑”,助力河南教育加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开封市、洛阳市、三门峡市、信阳市、驻马店市、济源示范区等6个地市作了会议交流发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分管教育督导的负责同志及督导办主任参加了会议。
 
河南省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对教育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围绕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推进全省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发展。
 
  一、聚焦教育难点开展重点督导
 
  1.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总结表彰暨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启动会,认真总结和宣传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宣传一批市、县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典型经验。开展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
 
  2.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年度监测。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2022年度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包括班额达标率、教学点、生均教学及辅助教学用房面积)、教师配置、教育投入、学业质量、体质健康的监测,形成监测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动员县级政府力量,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程。
 
  3.启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根据《河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安排,研究制订《河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规程》,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省级评估。对近两年拟申请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部分县(市、区)进行过程性督导检查。
 
  4.启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研究制定《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结合实际,遴选2至3个县(市、区)开展督导评估试点,总结经验,稳妥有序推进,为强化校(园)长履行主体责任、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奠定制度基础。
 
  5.开展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围绕制约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改进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进一步优化评价内容、指标、方法和程序,强化问题反馈和整改,建立问题清单库和整改销号制度,推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落实优先发展教育的部署和要求。将各地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情况作为评价重点。督促和指导市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做好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
 
  二、持续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6.积极推进《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贯彻落实。持续开展专题宣讲和培训活动,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的教育督导法律意识。督促和指导各地教育督导机构学法用法、依法开展督导、规范督导行为。监督各地依法保障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
 
  7.持续加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河南省督学管理实施办法》,分类制定河南省教育督导实施细则(规程),开展首届河南省督学优秀督导案例评选活动。通过通报等方式,持续推进市、县两级加强督导机构建设、督导保障、责任督学劳务补助等工作。
 
  8.认真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制度。深入开展《河南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办法》专题培训,全面推进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督促各地对符合教育督导问责情形的,依据规定实施问责,提升教育督导的权威和实效,促进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切实加强督学队伍建设
 
  9.组织第八届省督学遴选和聘任。根据《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的规定,按照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要求,严格遴选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第八届省督学的遴选和聘任工作,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省督学队伍。
 
  10.加强各级督学能力提升培训。坚持分级分类培训方式,积极推进省、市、县各级督学培训,进一步提高督学的任职能力和督导专业水平。举办省督学任职能力提升培训班、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培训班。
 
  四、认真做好其他教育督导工作
 
  11.严密组织河南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3〕1号)安排和要求,精心组织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河南省实施工作。
 
  12.持续开展“双减”督导检查。将“双减”继续作为年度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坚持季度通报、重点督办、实地督导等措施,督促各地深入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落细。
 
  13.规范民办学校督导检查。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督导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和规范对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招生与教学、收费、安全、资产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规范发展。

责任编辑:杨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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