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向李芳老师学习诗歌朗诵比赛”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 河南省教育厅 ] 作者:
2019-01-03 15:13:23 |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有关学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向李芳老师学习诗歌朗诵比赛”的通知》(教语用〔2018〕882号)要求,经省教育厅委托专家进行评审,现将比赛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处提出,并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人:李伟民,电话:0371-69691759,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D816,邮编:450018。


  附件:1.“向李芳老师学习诗歌朗诵比赛”获奖选手名单
  
  2.“向李芳老师学习诗歌朗诵比赛”辅导教师名单
  
  3.“向李芳老师学习诗歌朗诵比赛”优秀组织奖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1月3日

责任编辑:王艺锜

浏览次数: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