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结果的公示

[ 河南省教育厅 ] 作者:
2025-11-25 10:35:52 |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分市场的通知》(教办学〔2025〕254号)要求,经高校自主申报、材料审核,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实地考察等环节,拟设立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省级常设市场”,郑州大学等22家单位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分市场”(名单见附件),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相济路81号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A607室

  电 话:0371-61179322 

  邮 箱:jyb@jyt.henan.gov.cn

  附件: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名单

2025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贺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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