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郑州财经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办学条件评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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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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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25-03-28 16: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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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印发本科合格评估中办学条件评价环节指标体系及其释义和有关工作规程的通知》(教督局函〔2024〕41号)要求,我厅于3月24日—3月26日,组织专家组对郑州财经学院进行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办学条件评价。经评价,该校数据达到基本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27日—4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10-66097855;邮箱:pgc2024@126.com。
河南省教育厅
2025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贺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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