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淮阳区中小学招生范围公布!
周口市淮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简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层次推进教育公平,确保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平稳有序,现根据《周口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细则》有关文件要求,本着“文件看得懂、学校找得到、系统报上名、开学能入校”的便民原则,现将我区简化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二、招生入学办法
(一)招生入学对象
1.小学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淮阳区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应依法入学的适龄儿童。
2.初中招生对象:具有淮阳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相关政策需在我区入学以及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3.生源认定标准:学校严格把关材料,网签佐证,简化办理。辖区学生“应入尽入”,纳入行政审批“为民办成一件事”范围。
(二)招生入学程序
1.发布招生方案(7月1日)。通过各校微信公众号或媒体向社会公布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组织网上报名(8月1日—15日)。符合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小学端口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初中端口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系统网址随上级变化而更新)进行线上报名,也可以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3.资格审核(8月20日前)。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信息由招生学校2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也可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核。
4.生源公示(8月23日—28日)。各招生学校务必于8月28日前将已审核认定、符合本学校生源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并将张榜公示的生源名单加盖学校公章、签字后上报区规范招生专班备案,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5.入学报到(8月29日—31日)。经公示后确定的新生按照时间节点统一到招生学校报到,按学校要求及报名相关程序办理正式入学报名注册手续。
6.学籍办理(9月1日—30日)。根据《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无招生计划、违规跨区域招生和违规转学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
三、招生专班及服务保障
1.义务教育招生专班联系人
组长:王楠静17739310303
成员:卢玉东16650106889
张继臣16650101806
2.普通高中招生专班联系人
组长:赵刚 13838603055
成员:陈嘉露15738607478
3.学前教育招生专班联系人
组长:黄新13849412586
成员:贾梅13526251968
今年,区教体局将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媒体公布,受理群众投诉,特别是对“买卖生源”“截抢生源”“诋毁招生”“好处费”“介绍费”等一系列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纪检监委处理;对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教体局办公室0394—2661535
规范招生专班17739310303
派驻局纪检组19337610303
附件:1.2024年淮阳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分工
2.淮阳区教体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的严正声明
2024年6月25日
附件1
淮阳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保障工作
组织分工
组长:韩玉东
副组长:徐汝平施鑫王磊黄文辉孙景臣刘其顶王庆荣
成员:区教育体育局各股室负责人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校长
局直各学校负责人
为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稳有序,特成立招生服务保障工作专班。
1.义务教育招生专班联系人
组长:王楠静17739310303
成员:卢玉东16650106889
张继臣16650101806
2.普通高中招生专班联系人
组长:赵刚13838603055
成员:陈嘉露 15738607478
3.学前教育招生专班联系人
组长:黄新13849412586
成员:贾梅13526251968
4.教育资源保障专班联系人
组长:李建东 18336586999
成员:李立军 13903878587
孙郁波13839443904
附件2
淮阳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的严正声明
近期,一些学校及机构违规发布招生信息、违规组织招生,严重违反了国家、省、市有关招生相关政策规定,扰乱了招生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基〔2024〕10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全区普通中小学招生有关事项严正声明如下:
一、严把时间要求
在淮阳区教体局公开发布2024年秋季招生方案之前,任何学校不得组织预录或对招生进行相关承诺,请广大学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学校或培训机构的招生入学承诺,相关预录协议和承诺均无效。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发布招生方面的信息,进而误导学生、家长及社会,扰乱招生秩序。
二、严把纪律底线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要求,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均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招生挂钩的考试、测试、面试、培训、竞赛等活动;不得委托校外培训机构以考试、提前选拔、签订协议等方式“掐尖”招生,且不得预收相关费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遵循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或跨区域招生,严厉打击贿赂招生、有偿招生或买卖生源等系列违法行为。
三、严把廉政风气
请广大家长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有关招生政策、招生流程、招生时间等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不要偏听轻信各类机构或个人的“有关系”“有指标”“有门路”等言辞,避免上当受骗,谨防受到蛊惑,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凡预交学费、招生报名费、入学资格费等行为的尽快返退,避免在“阳光招生”行动中因招生计划或招生范围调整而无法注册学籍。
即日起,区教体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违规招生行为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实,将对违规涉事单位责任人从严处理。同时,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淮阳区中小学校招生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也欢迎大家提供各类证据及线索,共同维护我区的招生秩序!
违纪违规举报电话:
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19337610303
教体局信访办公室0394—7820596
17739310303
16696261188
责任编辑:李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