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不超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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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21-09-11 1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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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信阳市中心城区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国家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的工作部署,更好地服务民生,提高教育质量,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省委常委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全面推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专项工作规划>的通知》(豫教组秘〔2021〕1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成本调查和我市实际,经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体局会商,拟定我市中心城区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不超过100元/生·月,自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9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对拟定收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箱:xyfgwsfk@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责任编辑:贺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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