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着眼惠民 精准实施 强化保障 扎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 河南省教育网 ] 作者:
王志伟 马鹏飞
2019-05-15 08:55:18 |
  汝州市是河南省首个探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主试点的县市,自2015年实施以来,坚持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规范,在规范中提升,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一、坚持惠民利民,应享尽享,确保“吃得上”
 
  汝州市不是贫困县,但有6个山区乡镇、63个省定贫困村,有建档立卡人口7330户、2535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5425人。这些贫困学生和一些偏远乡镇的学生就学半径较大,中午不回家只能啃干粮、喝凉水,既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影响学习,也让家长、学校揪心,管理部门操心。为解决这个问题,回应家长的关切,汝州市委、市政府从讲政治、惠民生的高度,立足惠民利民,提出“让中午无法回家吃饭的孩子免费吃上安全、热乎、可口的饭菜”的要求,从2015年秋季开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将全市6个山区乡镇以及其他乡镇偏远学校学生全部纳入,做到应享尽享。目前全市共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151所,受益学生2万多人,占全市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的11.2%。
 
  二、坚持精准实施,规范推进,确保“吃得好”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城乡均衡、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大事,必须认真对待,规范推进,做到把好事办好。具体做好“三精准、两规范”:
 
  三精准:一是分类精准。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范围确定为三类,即:6个山区乡镇的公办寄宿制学校非“一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在校生,6个山区乡镇公办非寄宿制学校符合界定标准的在校生,平原乡镇公办偏远学校符合界定标准的在校生。
 
  二是对象精准。在对象确定中,充分考虑不同学生的实际,小学低年级界定标准定为家庭距学校1.5公里以外,高年级为2公里以外。对达不到距离要求,但上学交通确实不便的学生适当放宽。对低保、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大变故致贫等家庭子女予以照顾。
 
  三是评定精准。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申报程序。各学校均成立了由村委会代表、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评定结果在学校和行政村显眼位置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登记、建档、上报,最后由教体局予以审定批复,并报市教育领导小组和财政部门备案。
 
  两规范:一是管理规范。在各试点学校做到“四个统一”:统一配送食材、统一安装监控、统一食谱、统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各学校都健全了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设备清洁、食品加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通过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予以执行,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二是供应规范。根据各学校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供餐。能开伙做饭的,要求学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按期开伙提供午餐。没有食堂、无法自主供餐或人数较少的学校,由其他学校送餐、或跟随教师用餐。全市151所试点学校全部实现为学生提供完整午餐,其中146所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为学生供餐,自主经营占比96.7%。
 
  三、坚持健全机制,强化保障,确保“可持续”
 
  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可持续”是关键,着力健全机制,持续在资金保障和食品安全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全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实现了经费来源固定可靠。2015年按照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2016年提高到每生每天初中4元、小学3.5元,2017年以来又提高到每生每天初中5元、小学4元,并按照每生每天1元的标准核拨管理经费,用于解决试点学校炊事员工资等费用。截止目前,我市财政已拨付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6020万元,其中营养膳食补助资金4700万元,食堂设备购置资金120万元,食堂改扩建资金400万元,管理经费800万元。
 
  二是强化安全保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起了部门联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学校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教育、食药监等部门按照要求及时对食堂安全进行检查指导,各中心校、各学校协同努力,抓好营养餐日常安全管理。教体局制定了班子成员、中心校校长、各学校校长等各类陪餐制度,组织相关责任人深入学生食品陪餐,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实际运行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强化后续保障。汝州市委、市政府在不断提高补助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覆盖范围,让更多学生受益。全市纳入计划的学生数2015年有1.6万人,2016年有1.8万人,2017年达到1.9万人,2018年秋季开学后已突破2万人。结合营养改善计划覆盖面不断扩大、管理难度加大的实际,今年又启动了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工作,进一步提高标准、严格要求、规范操作,让学生吃得更放心,家长更满意。
 
  (通讯员 王志伟 马鹏飞 供稿)

责任编辑: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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