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教体局开展“12.4”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

[ 河南省教育网 ] 作者:
王志伟
2018-12-05 11:55:21 |
  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根据汝州市委宣传部、汝州市司法局、汝州市普法办、汝州市法学会《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汝普法办[20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汝州市教育系统的实际,市教体局积极筹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12月4日当天上午7点半,汝州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靳海川带领督导室工作人员,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单位在汝州市文化宫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显要位置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张贴“12.4”法治宣传标语,对围观群众进行普法教育。今年的法治宣传活动,教体局邀请了十二人组成的军乐队,在宣传活动场地进行了别开生面的军乐表演,一曲曲高亢的乐曲引得行人纷纷驻足观看,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全市各学校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2018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标语口号;悬挂法治教育宣传标语;组织“宪法晨读”活动,全市各学校利用早读或者课间操时间,由老师带领学生读宪法,让全体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部分学校组织开展的学宪法主题班会、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由法治副校长或者班主任对学生开展宪法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习惯,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氛围,在全市掀起学法、守法、知法、用法高潮。各中心校安排专职人员对《宪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知识进行宣传,潜移默化地引导青少年学生守法,学会依法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
 
  通过“12.4宪法日”集中宣传周的一系列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在校师生牢固树立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观念,营造出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使新的教育政策观念得以传播,依法治校理念深入民心,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通讯员 王志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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