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知责守初心 笃行致远育新苗——漯河市郾城区区直幼儿园开展《学前教育法》学习心得分享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筑牢依法办园、科学育儿的思想根基,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法治意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近日,郾城区区直幼儿园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学前教育法》学习心得分享活动。老师们结合日常保教工作谈感悟、话担当,让法律条文转化为滋养童心的实践指南。
活动前期,幼儿园为每位教师发放了《学前教育法》学习资料,通过集中解读、分组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引导教师系统学习法律条文。从“学前教育的性质与方针”到“幼儿权利保护”,从“教师职责与行为规范”到“家园协同育人机制”,老师们逐章研读,标记重点,将法律条款与实际工作相对照,梳理出“禁止体罚幼儿”“保障幼儿游戏权利”“规范家园沟通方式”等与日常工作紧密相关的核心要点。老师们结合日常保教工作,梳理教育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形成了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温度的学习心得。
分享会上,老师们的发言既有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更有教育实践的深刻反思。小班刘老师以“以法为盾 托举孩子美好童年”为题,结合幼儿园“沙水区游戏”案例谈道:“以前总担心孩子玩沙弄脏衣服,会下意识限制,学习法律后才明白,‘保障幼儿自主游戏权’不是口号,而是必须落实的责任。现在我们会提前准备防护装备,让孩子在尽情探索中发展感知能力。”

中班年级组长李老师则聚焦“家园协同”条款,分享了自己的转变:“法律规定‘幼儿园应当主动与家长沟通,共同促进幼儿发展’,这让我意识到,家园沟通不是‘选答题’而是‘必答题’。我们最近调整了家长沟通策略,从‘单向告知’变为‘双向协商’,比如针对幼儿饮食习惯,会和家长共同制定‘家园一致’的引导方案,效果显著。”
最引人深思的是大班王老师关于“禁止体罚与变相体罚”的分享。她结合亲身经历说:“曾有孩子频繁扰乱课堂,我一度想用‘罚站’威慑,学习法律后才警醒——‘尊重幼儿人格尊严’是底线。后来通过观察发现,孩子是想通过互动获得关注,我们便设计了‘小小值日生’岗位,让他在责任中学会自我管理。这让我明白,合法的教育方式,恰恰是更有效的教育智慧。”
分享中,老师们还围绕“家园沟通的法律边界”展开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向家长如实反馈幼儿情况、保护幼儿隐私、不接受家长馈赠等,既是职业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以前觉得家长送点土特产是心意,学习法律后才明白,这可能触碰廉洁从教的红线。”一位年轻教师的反思引发共鸣。
杨晓艳园长在总结中强调:“学法是前提,知责是关键,践行是目标。唯有让法律精神融入每一次互动、每一节活动,才能让依法执教成为守护童心的“护身符”,让法治之光照亮孩子们的童年。”
此次学习心得分享活动,不仅加深了教师对《学前教育法》的理解,更推动了法律条文向教育实践的转化和教育理念的升级。让教师们从“知法”走向“懂法”“用法”。区直幼儿园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法为翼,建立常态化法律学习机制,让依法执教成为每一位教师的自觉行动,把保护幼儿安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落实到每一个教育细节中,护航每一位幼儿在科学、健康、温暖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通讯员 诸银平 谢萌萌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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