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暑期学科类培训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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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17: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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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格暑期学科类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校,各有关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河南省“双减”工作和济源示范区“双减”工作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严格暑期学科类培训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学习《济源示范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十严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严禁占用暑假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二、各中心校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暑期值班值守,每天安排专人加强巡逻检查,值班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对于上级部门交办问题线索或群众举报线索,要及时查处并反馈,不得延误。
三、教育体育局将联合工科委、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等开展不间断、多频次的突击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做到处置一起、曝光一起,形成警示震慑。
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五、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2022年6月27日
附件1:
济源示范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十严禁”
一.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应资质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
二.严禁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以思维训练、素养提升、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三.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格遵守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要求。
四.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高中参照执行)。
五.严禁在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营转非)之前招生及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培训费用。
六.严禁培训进度超过当地中小学同期进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对学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七.严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1:00。
八.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培训活动。
九.严禁未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前开展培训。
十.严禁张贴学生考试成绩和考取学校相关信息。
附件2:

附件3:

责任编辑:王逸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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