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 河南省教育网 ] 作者:
冯银河 关炳强
2018-07-05 09:27:01 |

  7月4日下午,淇县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副县长付龙飞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主任科员杨守献主持。
  
  会上,县教体局局长王永平通报了全县今年上半年校车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校车运行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下阶段将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排查校车安全隐患问题,严格落实各项实施方案,同时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副县长付龙飞指出,校车安全事关学校安全和公共交通安全,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他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校车安全运行。要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明确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做到齐抓共管,使校车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付龙飞同时强调,校车安全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相关部门要从本着对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查处违规校车,严厉打击“黑校车”,保障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开创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新局面。
  
  会上,副县长付龙飞还对校车标牌申报流程进行了说明,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责任编辑:王艺锜

浏览次数:

相关阅读: